公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二级单位34010100649-00003号
网站首页
招商引资政策
知识产权服务
ISO认证标准
企业产品标准
科小评价标准
高企认定标准
企标"领跑者"
建筑资质人员
学历技能提升
网站设计开发
位置:
首页
> 招商引资政策 > 部级政策
关于转发《安徽省求职能力实训营项目 试点方案》的函(中就培函〔2023〕12号)
信息来源:
发布时间:
2023-11-16
字体:[
大
中
小
]
上一篇:人社部:关于印发《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备案事项办理指南(试行)》和《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(试行)》的函》人社职司便函〔2021〕57号
下一篇:人社部:《求职能力实训师资管理指南(暂行)》